
时间:2023-08-28 09:10 阅读量:22
1.注意事项:
(1)数量(重量)以现场清货为准,中标者清理现场过程中,不得以任何理由挑货或拖延派车而影响生产等行为,如不按要求执行,视为违约,我公司将扣除保证金;
(2)发货过程中如有超装、溢装等补齐货款方可出厂;
(3)若进出厂违反我司条例(例套牌、计量作弊等),则按照公司相关处罚标准执行。
2.业务联系人:
路坤 电话:15263302710
玄军 电话:15063320320
杨怀志 电话:15866330013
李红湘 电话:13562368539
刘洋 电话:19862329608
注:所有参与再生资源抢购的客户,均视为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公告,并自愿遵守公告的所有内容。